投稿指南
一、稿件要求: 1、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、购买体验、性能详析等文章。要求稿件论点中立,论述详实,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。文章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。 2、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(*.txt)。如果是文本文件,请注明插图位置。插图应清晰可辨,可保存为*.jpg、*.gif格式。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,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,而将插图另存,并注明插图位置。 3、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,最好压缩后发送。 4、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。例如句号为。而不是.。 5、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(真实姓名、笔名)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E-mail地址等,以便联系。 6、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。 7、我们对有一稿多投、剽窃或抄袭行为者,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、经济责任的权利。 二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。 2、 编译的稿件,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。 3、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,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。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
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

来源:教育理论与实践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09-14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EMBA 在职博士专升本自考网在职研究生育龙网核心提示:为了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

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

EMBA 在职博士专升本自考网在职研究生育龙网核心提示:为了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,推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教为了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,推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教育部第七号令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决定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继续教育对象与内容

凡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幼儿园、特殊教育机构、普通中小学,成人初中等教育机构、职业中学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均属继续教育的对象。

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以5年为一个周期的学分管理制度,各级职务的教师5年内累计接受不少于40学分的继续教育。继续教育周期管理以学年为计算单位,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计算为当年的学分。本周期为2001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。新任教师当年度必须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,其中规范化培训不少于60学时。

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由职业道德教育、规范化培训、现代教育技术培训-学科基本功训练及其他灵活性培训组成。其中职业道德教育5学分,规范化培训不少于20学分,现代教育技术配戏学分,学科基本功训练5学分,其他灵活性培训不少于5学分。规范性培训内容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。其中公共课8学分,它包括校本教材开发《现代教育理论》、《中小学教育科研方法与实验研究》、《课堂教学设计与操作艺术》、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》等4门课程,教师通过培训后,由全市组织统一考试;专业课不少于12学分,其具体的课程设置、考核方式及学分分配由“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”另行文下发。规范化培训应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,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的。

二、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办法

职业道德教育学分折算:教师每年应做到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自觉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组织的有关培训活动,参加全市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考试并达到合格,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,做到以上要求者凭任职单位考核证明计1学分;若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体罚学生,受过处分者,则不予计算学分。

规范化培训学分折算:

1.公共课每门课程考试合格者计2学分,专业课课程学分折算按“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”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2.在本周期内参加提高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作为规范化培训,必须凭主办院校

毕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、自考《课程合格证》,按结业1科2学分计;考查学科和学历补偿教育不计学分。

3.在周期内参加培训者培训属于规范化培训范围,凭市教委统一印制的《重庆市教师培训者培训结业证书》,计规范化培训20学分。

4.在本周期内参加校长提高培训或研修培训作为规范化培训,凭合格证书计规范化培训20学分。

5.在周期内取得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、市级、区县级培训合格证书者,凭合格证书计规范化培训20学分。

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学分折算:按渝教师3、14号文件要求,凡在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全市考试合格者,凭市教委统一印制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《重庆市教师计算机培训等级证书》记5学分;在195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教师此项不作硬性要求,此项学分纳入其它灵活性培训板块学分计算。

学科基本功训练学分折算:经考核合格者计5学分,基本合格者记3学分,先后达到基本合格、合格者,其学分不重复计算,其具体训练内容与检测标准由“市继续教育中心”制定行文下发。

其它灵活性培训学分折算:

1.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奖凭获奖证书按主办单位层次市级用以上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2、1、0。5学分,区县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2、1、0。5学分。2.撰写论文在报刊上发表,凭报刊原件按国家级、市级、区县级分别计4、3、2学分;论文评选凭获奖证书,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4、3、2学分,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3、2、1学分,区县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2、1、0。5学分。

3.编写教育方面的正式出版的教材、专着者按每章3学分计。

4.承担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,主研人员凭立项文件按国家级、市级、区县级分别计3、2、1学分,协研人员按主研人员相应学分折半计;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,主研人员凭获奖证书按国家级、市级、区县级分别计4、3、1学分,协研人员按主研人员相应学分折半计。

文章来源:《教育理论与实践》 网址: http://www.jyllysjzzs.cn/zonghexinwen/2020/0914/517.html



上一篇:运城市大运小学:为每一位师生的幸福成长赋能
下一篇:语文课堂教学结构的优化设计

教育理论与实践投稿 | 教育理论与实践编辑部| 教育理论与实践版面费 | 教育理论与实践论文发表 | 教育理论与实践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教育理论与实践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